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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 近日,經(jīng)浦城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,被告人章某、甘某、張某因犯詐騙罪,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至9個月不等。 經(jīng)查,2025年2月至7月期間,章某等3人利用某社交軟件進行直播,物色并篩選給主播刷大量禮物的未成年人作為詐騙對象。他們先是以“未成年人打賞會被通知父母和警察”等進行恐嚇,引發(fā)未成年人恐慌,再謊稱能幫忙退回打賞款項,誘導未成年人到指定直播間打賞,以此騙取財物。短短數(shù)月,該團伙先后騙走3名未成年人錢款近2萬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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