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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 一男子虛構投資醫(yī)院醫(yī)療材料項目等名目,詐騙他人百萬余元。近日,福鼎市人民法院審結這起詐騙案,判處被告人盧某樣有期徒刑10年4個月,并處罰金15萬元。 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間,盧某樣為騙取錢財,先后虛構投資醫(yī)院化療材料項目、醫(yī)院膠片材料項目可獲得分紅等事由,騙取7名被害人投資款共計225萬余元。其間,盧某樣將部分投資款以投資分紅或還款名義返還給7名被害人,共計105萬余元,并繼續(xù)誘騙被害人追加投資或增加投資項目,將其余款項用于償還個人債務、生活開支及“六合彩”賭博,造成上述被害人實際損失共計120萬余元。2025年8月,盧某樣被公安機關抓獲。 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被告人盧某樣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取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的手段多次騙取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綜合其犯罪情節(jié)及悔罪表現(xiàn)等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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