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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 近日,將樂縣南口鎮(zhèn)的黃先生向將樂縣公安局偵查中心送來一面題有“神速辦案顯擔當 為民解憂效率高”字樣的錦旗,感謝民警7天時間就幫他追回15萬元被騙款。 今年1月,黃先生經人介紹認識了自稱有“門路”的謝某偉。此時,謝某偉以“共同投資物流貨運站,穩(wěn)賺高回報”為誘餌,描繪了一幅動人的財富藍圖。在美好的預期下,黃先生先后向“共同投資物流貨運站”投入了15萬元。 就在黃先生做著“發(fā)財夢”時,所謂的“貨運站”項目卻遲遲沒有動靜,謝某偉對黃先生的催促也開始以各種理由推托,最后干脆失聯(lián)。黃先生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,于11月底前往將樂縣公安局偵查中心報案。 接到報案后,偵查中心民警立即啟動偵查程序。通過對案件的層層梳理和深度研判,辦案民警迅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謝某偉的行蹤——他已潛逃至數百公里外的泉州市。偵查民警火速奔赴泉州,并在泉州鯉城警方的大力協(xié)助下,經過周密布控,在城區(qū)一處住所內將謝某偉抓獲。從接案到抓獲,僅用了一周時間。 此外,民警并未就案辦案,而是將工作重點延伸至追贓挽損。辦案民警對謝某偉進行提審,耐心宣講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政策,詳細闡明主動退贓的重要性。同時,通過大量艱苦細致的資金流向排查與證據固定,民警一步步厘清了涉案錢款去向。在法律震懾和民警教育下,謝某偉最終表示愿意配合,并退還了涉案資金15萬元。 當接到領款通知時,黃先生激動不已,于是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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