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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 近日,經(jīng)長汀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,被告人林某某因犯盜竊罪被長汀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,并處罰金3000元。 6月17日,鐘某因摩托車鏈條故障暫時將車停放路邊,林某某騎車經(jīng)過該路段時,看見鐘某的白色摩托車停放在路邊,遂起了偷竊的念頭。 6月20日晚,林某某騎著電動車載著女朋友賴某的孫子鐘某(不知情)從家中出發(fā),到達(dá)作案地點后,林某某讓鐘某坐在摩托車上把控方向,其用綁帶將摩托車和電動車連接在一起,由電動車在前面帶動摩托車騎至家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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