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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 有的愛情看似甜蜜,實則是陷阱。近日,廈門市海滄區(qū)人民法院發(fā)布一起以婚戀為名詐騙彩禮的案件。 2024年2月,小紅(女)隱瞞已婚事實,與小鵬(男)談戀愛。其間,小紅表示,若小鵬給其彩禮10萬元,二人便登記結(jié)婚。小鵬信以為真,將10萬元彩禮交給小紅。拿到錢款后,小紅以讓小鵬出門購物為由支走對方,趁機攜款離開,后將錢款藏匿于其朋友住處。后小鵬向公安機關(guān)報案,小紅人贓并獲。 海滄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小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用虛構(gòu)事實、隱瞞真相的方式,騙取他人錢款10萬元,其行為構(gòu)成詐騙罪,數(shù)額巨大。小紅到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,具有坦白情節(jié),并自愿認罪認罰,故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,并處罰金2萬元。 法官提醒:婚戀過程中需要真心與信任,更需要理性與謹慎,要詳細了解對方個人信息、婚姻狀況、為人品性等。若對方以各種理由索要錢財,一定要提高警惕、認真辨別,不要輕易被甜言蜜語迷惑、被感情沖昏頭腦,落入“愛情騙局”。 (記者 余晶 通訊員 海法宣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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