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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法治報——海峽法治在線5月30日訊 遍布街頭的共享單車為群眾的出行提供了便利,然而市民群眾在享受其便利性時,安全問題也不斷出現(xiàn)。近日,平潭一市民駕駛共享單車發(fā)生事故后肇事逃逸,在民警成功將其抓獲的同時,共享單車管理不善的隱患問題也浮出了水面。 5月4日0時7分許,市民林某駕駛“青桔”共享單車行駛至平潭翠園北路一公交站附近路段時,因操作不當、未注意觀察碰撞了停放在該事故路段右側停車位內(nèi)的一輛小型轎車,造成雙方車輛受損后逃逸的交通事故。接到警情后,平潭公安交警立即展開調查,但調查過程卻并不順利。 “我們發(fā)現(xiàn),事故發(fā)生時,林某所駕駛的這輛共享單車維護不佳,存在剎車制動不靈敏的問題,而在事故發(fā)生后,該共享單車公司以多種理由推脫調查取證工作,導致案件錯過最佳辦理時間?!逼教豆步痪ш犆窬钌倏≌f,民警隨即通過查看現(xiàn)場監(jiān)控視頻等方式,最終成功找到肇事逃逸人林某。 “由于林某的肇事逃逸行為,待事故鑒定結果出來后,很可能將受到罰款2000元的處罰?!焙钌倏≌f。 而該起事故的發(fā)生,也暴露出“青桔”共享單車所屬平潭出行(平潭)有限公司管理不善的問題,對此,民警對該企業(yè)進行了約談?!霸撈髽I(yè)存在未落實交通安全教育和主體責任、對車輛的維護不及時、宣傳工作不到位、安全意識不強等問題。我們通過約談,要求企業(yè)注重壓實安全責任,加強管理團隊的交通安全意識教育,并強化交通安全的宣傳工作?!焙钌倏≌f。 同時,平潭公安交警也提醒廣大群眾,使用共享單車前,應檢查車輛狀況是否完好、運營狀況是否正常,同時需注意交通安全,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在發(fā)生交通事故后,應第一時間報警,聯(lián)系出行公司客服,及時上報保險理賠。 (周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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